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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经济开发区企业“双升”激励政策

   为了促进域内企业“双升”,即升规、升级,进一步推进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激励政策。

  一、开发区所属“四上”企业 

  针对上半年工业产值实现正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实现正增长的批发零售限上企业;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的重点服务业企业。 

  (一)给予企业经济稳增长奖励资金支持,奖金额度参照企业2020年上半年缴纳税收开发区留成部分的30%(下半年优惠政策参照上半年)。全年奖励资金上限为50万元。 

  (二)开发区基石担保公司为企业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费用按照1.3%收取。 

  (三)优先申报贴息、技改项目等国家、省预算内政策资金支持,优先申报科技小巨人企业以及科技研发项目补贴等。 

  (四)下半年供水享受开发区优惠价格。开发区负责协调燃气、蒸汽供应公司,适当降低价格。 

  (五)享受开发区支持经济发展优惠政策。 

  二、新升规企业(不含东北袜业园织袜企业) 

  2020年年底前晋升为规模以上企业,连续二年不退规。 

  (一)给予升规引导资金扶持,成长型企业3万元,新开业单位5万元。 

  (二)给予企业经济新增量奖励资金支持,奖金额度参照企业2020年缴纳税收开发区留成部分的25%。奖励资金上限为50万元。 

  (三)争取上级部门升规一次性奖励资金。 

  三、东北袜业园织袜企业 

  (一)新升规企业。 

  2020年年底前晋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连续二年不退规。 

  1、给予升规引导资金扶持,成长型企业3万元,新开业单位5万元。 

  2、给予企业经济新增量奖励资金支持,奖金额度参照企业缴纳税收开发区留成部分(主要税种为12.5%),连续三年。每年奖励资金上限为50万元。 

  3、争取上级部门升规一次性奖励资金。 

  4、主要工业经济指标良好,在织袜企业中排名前列的企业,开发区基石担保公司为企业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费用按照1.3%收取。 

  (二)新升规并更新设备企业(已入规企业参照此条款)。 

  1、给予升规引导资金扶持,成长型企业3万元,新开业单位5万元。 

  2、给予企业改造升级奖励资金支持,奖金额度参照企业缴纳税收开发区留成部分(主要税种为12.5%),连续五年。奖金总额度,采购德盟欧设备不超过总价款的50%,采购其它厂家设备不超过30%。 

  3、争取上级部门升规一次性奖励资金。 

  4、开发区基石担保公司为企业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贷款用于设备更新,采购德盟欧设备,担保费用按照1.3%收取;采购其它厂家设备,担保费用按照1.5%收取。 

  5、优先申报贴息、技改项目等国家、省预算内政策资金支持。优先申报科技小巨人企业以及科技研发项目补贴等。 

  6、享受开发区支持经济发展优惠政策。 

  四、几点说明 

  (一)本激励政策主要以统计部门反馈数据为依据。 

  (二)企业已享受其它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本激励政策相应核减。 

  (三)如企业不能履约,激励政策将全部收回。 

  (四)本激励政策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五)本激励政策由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作最终解释。 

                          

                          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