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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2022年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6 15:25 信息来源:辽源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新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目标,结合高新区实际,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2022年,根据《关于印发<全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高新区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法治理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织学习7次,部署安排全员学法用法,切实发挥党工委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高新区主要负责人把法治建设纳入了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 

  12月29日,成立高新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会议精神,对近年来高新区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剖析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全面依法治区委主任仇景锐书记提出了“五个必须坚持”工作原则,明确了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重点任务,对全面加强高新区法治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讨论审议了《高新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高新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员工作协调联系制度》等相关文件,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依法治区重点任务,进一步发挥依法治区办统筹协调作用,当好“工作助手”“运转中枢”“执行推手”作用,确保各项任务有序高效推进,为高新区法治建设再添助力。 

  二、法治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依法行政。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程。修订完善《党工委议事规则》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决策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省、市相关制度,实施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现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常态化。 

  2.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规章制度,整理编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流程图,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及处罚依据,强化执法公正,对执法行为的制约监督。 

  3.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辖区聘任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出台的各项政策、文件合法合规,法律顾问参与审查高新区签订的各项合同,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4.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在履职决策过程当中,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程序到位,内容合法。切实加强对区领导班子其及各局办负责人依法履职的督导,做到监督到位、纠错问责到位。 

  (二)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 

  1.扎实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建立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辖区内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选聘人民调解员18人、培养“法律明白人”6人。坚持每月对辖区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最大限度将辖区内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年共组织矛盾纠纷排查21次,辖区调委会共接待人民调解案件131件,成功调解125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54件、邻里纠纷38件,其他纠纷33件),调解成功率达95%。8月份,兴阳社区在评选中,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2.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体系。在社区和村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3个,协调2名选派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加入村和社区便民服务微信群,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架起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幸福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援助阳光行动。成立高新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于6月23日举行了挂牌仪式,开展对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相关工作,着重解决好困难、残障、失独、空巢老人权益保障问题,帮助老年群体排忧解难,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开展普法教育,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1.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区工作的重要位置。根据高新区实际,制定了《高新区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实施方案》,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高新区职工的法律素养,从而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进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服务等各项工作的能力。 

  2.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积极参加市本级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参加行政执法证件资格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2022年按规定为新入职的5名公务员办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申请,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观念。 

  3.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今年以来,高新区先后在兴阳社区、欧亚广场、茵特拉根广场、区主要道路旁等场所开展了宪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退役军人保障法、社区矫正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强化政策落地,积极优化营商环境。 

  1.出台一个意见。认真学习国务院营商条例和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精神,主动对照对标、提高政治站位。管委会重新修订完善《辽源市高新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20项工作举措。方案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做好规定动作”,承接好省市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政策在高新区的落地执行,聚焦全区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一些短板弱项问题,如体制不顺、制度不全等问题提出对策意见。 

  2.建立两项工作机制。建立包保机制,成立投资促进局,实行管委会班子成员联系重点企业制度,每周开展一次重点企业调研走访,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今年年初到10月,共解决企业有关问题49项。建立项目审批领办带办机制,对新建项目实施“一门受理、全程领办”,目前在高新区新注册企业,在具备发放条件的前提下,实现1小时拿证,最大程度提高办理时限。 

  3.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高新区企业做好法律护航工作,司法分局联合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及市局相关科室、公证处、仲裁服务中心、达信律师事务所对企业介绍公共法律服务内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极大提升了驻区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减少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提高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落实三项举措。一是实施新注册企业开办“零成本”。对新注册高新区的企业,由管委会负责统一制作、无偿提供“五章一盘”(企业公章、法人代表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资料袋),今年以来共为173户企业免费刻制公章、财务章等,为企业节省费用52100元。二是开展涉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对涉企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整治专项资金支付不到位、相关证照手续无法办理等突出问题。全年,兑现惠企政策资金5940.7万元、化解历史遗留涉企专项资金2709万元。三是加强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严肃查处了干扰企业等违规违纪行为,净化了营商环境。 

  (五)充分发挥法治保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区。 

  一是严格规范社区矫正管理。在全市率先实现网格化管理工作新模式,打破监管手段传统壁垒,及时掌握辖区社矫对象的信息和动态,切实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信息收集、分析研判、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的能力。二是扎实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按照“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关怀救助”的工作原则,落实帮教和管控措施,共进行尿样检测24次,阴性达100%、康复率达100%。三是加强安置帮教,创建平安高新区。做到不失控、不漏管、不脱管,帮教率100%。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协同选派监狱民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社矫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学习12次,社矫对象个别教育谈话64人次,入户走访排查思想动态48人次。努力构建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相互衔接、统一协调的刑罚执行体系。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公民缺乏自觉的法治意识。现代化法治建设需要新时代新思想,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比较淡薄,道德规范和生活习俗依然是指导和调节群众行为的主要依据,从“孝悌忠信”等道德观念出发解决争议,对法律思维和法治社会缺乏基本的认知和理解。我区将继续强化法治教育,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全面推动公民法治观念形成,提高公民依法维权意识。 

  二是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各部门之间重视程度存在差异,个别部门工作脱节,完成任务不及时、不主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探索和实践。 

  四、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在成立高新区法治建设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的基础上,加快高新区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制度的建立;按照市委依法治办要求,研究制定高新区依法治区年度重点工作措施,统筹开展年度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2.做好高新区法律服务工作。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开展,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按需普法,实现普法精准化、服务智能化,形成齐心协力抓普法的强大工作合力。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高新区形成全民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局面;结合各重要时间节点,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群众做社会主义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进一步推进学法用法工作。将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学习实效,营造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从而进一步提升高新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推进各项工作的能力。 

   

(责任编辑:张芸嘉)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