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经开社财经联发[2017] 1 号
关于2017年开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认定结果的通报
区属民办幼儿园: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吉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教联字[2016]9号)精神,按照省、市2017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要求,经幼儿园自愿申报,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联合评估,确认以下2所民办幼儿园具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基本条件,认定为2017年开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具体名单如下:
精华幼儿园,许可证编号为:122040260000261
博雅幼儿园,许可证编号为:122040260000251
希望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一步端正办园方向,改善办园条件,全面提高保教质量,让在园幼儿真正享受到普惠的学前教育。对于未通过普惠性认定的幼儿园,希望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加经费投入,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逐步达到要求。
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开发区财政局 开发区经济局
2017年9月14日
(责任编辑:宋思南) [纠错]